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费有追诉时效吗?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1 03:55)     点击:670

  

  离婚后,当事人双方依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对方不履行义务两年内,权利方还未对其进行追诉的,超过两年后权利方的追诉权将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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