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有违章者不要处罚决定书怎么办?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6-06 10:34)     点击:381

遇有违章者不要处罚决定书怎么办?

  (1)违章者承认自己的违章行为,并在民警告知后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字,愿意接受处罚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但为了赶时间、图省事又不要这些法律文书和单据就走。这种情况下,应向当事人讲明理由,一并交给当事人。 (2)当事人虽然接受了处罚,但感觉处罚太重,心理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如拒绝接受处罚决定书或罚款单据、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在处罚决定书或罚款收据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有见证人的请见证人签字证明,上交大队保管,或采取邮寄方法寄给驾驶员本人。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李建成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拆迁安置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建成律师,李建成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李建成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677799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李建成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李建成律师主页,您是第95186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