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的晚上我表弟和他的几个朋友在网吧上网,半夜不知哪个伙伴有事,他们一块骑车外出,我表弟带了两个,由于是晚上,视线的问题,我表弟骑车撞上了停在马路边的三轮车上,导致包括我表弟在内的三人不同程度的受伤,其中有一个受伤重点。由于我表弟24岁属成人,那两个才十五、六岁,出事后交警已介入,让双方协商。说好我表弟方垫付一万元医药费就行,当时在医院里把钱就给了对方。人也安全出院了。可事隔几月,那方起诉,说我表弟方一分医药费没付,让我表弟把医药费付上,我表弟全家都傻了,他们一家都是本分人,所以钱已给了,就是当时没打条,没留证据。不知道该怎么办?恳请律师指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