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关于离职福利
想咨询一下,我12月1号提出离职,公司协商21号准许我离职,然后正好年底,公司对转正六个月以上的员工有旅游费3000,工会活动每季度200,现在发3,4季度的工会活动,手机费300,是9,10,11月份的,请问公司不给我这些福利合法吗?公司有个文件说理出离职之日起不再享有公司的福利。那么我是不是就不能享受这些福利啦,但是这些福利有的是在我提出离职之前就产生了的 谢谢
地区:北京-海淀区 分类:民事法律- 提问时间:2012-12-12 13:24:23
提问者:ASK1355289797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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