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户1950年政府划给的一块地,(约70平米,不是生产用地。一直用到70年代初中期,这块地有多人作证
本户1950年政府划给的一块地,(约70平米,不是生产用地。一直用到70年代初中期,这块地有多人作证后被村无偿占用并在那盖一小瓦房作看守粮仓之用)现小房已经倒废,本人要收回原地,现村委不给,怎样才能收回呢?
地区:北京-北京 分类:行政法律-行政诉讼 提问时间:2014-06-10 15:30:30
提问者:ASK1402385430mjk
 
温馨提示: 李建成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拆迁安置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建成律师,李建成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李建成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677799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李建成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李建成律师主页,您是第956468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