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父母分别订立公证遗嘱将原旧房有姐姐继承,(我们姊妹四人)。09年父亲签订了拆迁协议,2011年旧房拆迁,安置了新房。父亲是2011年去世,母亲是2014年去世。现在姐姐诉讼法院,要求按遗嘱继承原旧房(新房房产证未下发)。请问遗嘱中标的物已经灭失,父亲在遗嘱中没有提到拆迁安置房仍有姐姐继承的表示,这样能否继承?父亲去世已三年,继承人知道父亲给她立了遗嘱,在父亲去世后将一份父亲自书遗嘱的复印件给其他子女人手一份,其他子女不认可。因此产生纠纷。当时为了母亲就将事情忍了。我想问的是现在她的诉讼时效是不是已超时?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