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您好:我是江苏省泗阳县农民,响应政府号召,在我县一乡镇流转百余亩土地,申办一家家庭农场,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主营农作物种植并利用秸秆养羊。拿到执照后在征得乡两位部门领导和村委口头同意下用夹芯板在土地上搭建了几间活动板房和一栋2百4十平米的简易羊舍,9月4日被当地乡政府以违建为由强行砸掉,20只羊没地方放,农作物无法管理。因为国家一直提倡发展家庭农场,农业部2014年2月24日还发了一个指导意见,但没有具体的措施,使地方政府无可操作性。请问我能否以此起诉农业部政府行政不作为并要求其赔偿我的全部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