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在工作期间出现的工作问题,还和我们有关吗,以后再有问题是否应该由公司解决? |
由于我母亲是给物业工作,管理大杂院,在查电表时经常亏电,于是我妈未经大院居民同意,就把多的的电子给几户加上了,并且有一户由于字迹出现改动,认为我妈让她家多交金钱了,后居委会申请法律援助调节 ,我们为了息事赔偿了几户提出金额的50%。现在我妈离职了。以后再因这事是否因该公司解决?还是整件事都由公司解决,而不是有业主找我家解决?那天协调后还有一家要改动赔偿加大。有权利起诉我妈吗?如果居民不认这账本他们也没有物证证明他们交钱签字,是不是他们说改账本让他们多交钱证据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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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通州区 分类:民事法律-债权债务 提问时间:2015-06-14 19:55:11 |
提问者:ASK1434282911pc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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