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很抱歉打扰您休息时间,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你,我8月份在一个房开的展厅,经过房开置业人员的介绍及引导在他们的销售展厅办理了他们房开推出的存享优惠活动,当时置业顾问是这么说的:存100抵10000,存19900可享受总房价的98折,还给我们计算了以100万的房子为例,存了这个20000元就可以享受:100万-2万-1万的优惠,加上自己存的2万,合计付款是95万。但是等我们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房开变卦了,说存进去的2万是服务费,不计入房价,并且我们手头存2万的协议居然不是跟该房开签的,是跟一个宁波新浪乐居的电商平台签的,并且协议上写的是缴纳不是存,他们销售人,门口告示牌,房管网上登记的优惠内容都是:存!因为对这个质疑,我在本应该签合同的最后一天9月30日,跟他们打了延期签合同申请,他们经理口头承诺10.9日之前来签约都不算违约,但是10.8过去签约他以我逾期违约为由不允许我签合同,还没收了我十万元定金,请问这个事情我若打官司需要具备什么证据,有多少赢面! |